市民李女士撥打新聞熱線反應,稱她從某家網站購買了一些餅干、果脯、巧克力等食品。收到貨后才發(fā)現,其中部分食品距離保質期還不到10天,她想退貨,可賣家卻不同意,稱食品還在保質期內。
李女士:有的東西圖個小便宜,結果發(fā)現保質期都快到了,剩不到半個月根本吃不完。
記者就此咨詢了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工作人員方方,她告訴記者,由于王女士的網購的商品確實是在保質期內,不屬于質量問題,無法進行投訴。市消費者協(xié)會工作人員方方:他這不在你投訴范圍內,只能說你消費者得問清楚他,如果它沒有過保質期你再買,你就是在今天在保質期(明天)過期你買,也沒有質量問題情況下你都不能構成投訴。
方方在此提醒消費者,網購盛會“雙12”即將到來,消費者往往容易被低價宣傳所迷惑而忽視了商品的保質期,消費者一定要擦亮雙眼,謹慎購買,避免網購糾紛。
方方:盡量問詳細,生產地址、生產日期,特別是網購那些保鮮產品的時間下,盡量與商家溝通好看它的生產日期,怎樣來保存這個東西。包括網購快遞時間,他怎樣把這個商品用于保鮮,這種辦法來教于你。(牛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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